「黃律師,我的公司最近在研發重症感染的新療法,現在動物實驗很樂觀,目前雖然拿到一、二個國際專利了,但實驗室裡面有很多資料因為要保密沒辦法寫入專利中公開,所有研發的進度都只有幾個博士懂,所以我現在最怕這幾個研發的博士被挖角離職,若真的這樣我們整個研發成果怕會被大公司整碗端走,應該怎麼做?」

近幾年在台灣,許多企業逐漸建立起智慧財產保護的觀念,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簽署保密合約等等制度開始變成企業運作最基本的SOP,但國內營業秘密侵害事件絲毫沒有減少。儘管相關案件有增加的趨勢,但在台灣有八成無法成案,都是因為沒有盡到合理保護措施。對於企業中最核心、最機密、最能帶給企業競爭優勢的「營業秘密」該怎麼保護?只是申請專利或者簽署NDA是完全不夠的。

對於企業如何保護秘密,我對客戶一向的建議是:企業應該『軟硬兼施』。

對公司這類研發資料,除了公司已經採取的專利保護外,硬體管制設備建置上絕對要與營業秘密管理措施交錯保護,軟體上要配合人才獎勵制度與公司機密文件管理相關作業辦法與獎懲規範的制定與落實,雙管齊下才能有效留住企業人才、保護企業中的「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並不是我們「主觀上」認定公司內的所有「商業機密」就是法律上的「營業秘密」。根據我國「營業秘密法」的規定,「資訊」要成為受到法律保護的營業秘密,必須符合三個要件:「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秘密性)」、「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經濟性)」以及「合理保密措施」。

請注意依照營業秘密法的規範,在法律規範上對於「保密措施」多了「合理」兩個字。簡單的說,單純簽NDA在法律的世界裡不足以達成「合理」的「保密措施」。

因此,企業如果想用「營業秘密」的方式保護公司,不管是「客戶資訊」、「產品規格」、「研發記錄」、「議價報價」、「商務合約內容」等等營業上的機密資訊,首先第一步合理保密措施的建置一定要完善,符合法院上述的期待,建置的核心雖然是「當侵害發生時,是不是可以拿出具體證據證明合理保密措施確實落實」;但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合理保密措施建置的好,那麼「秘密」就能真正保持「秘密」長久,自然也就能幫公司賺更多,這才是對公司更好的結果!

(延伸閱讀: 新創公司之IP歸屬與專利保護策略

 

(本文授權刊登於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