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律師給教授創業的3個提醒

創新創業已經是已開發國家科技的重要策略,特別是集結產官學投入的科研計畫,更是能瞄準前瞻科技領域找出產業前景的重要戰略。隨著技術的研發,不少作為計畫主持人的教授也參與創業,當然這也是台灣政府鼓勵的核心。

不過,傳道授業與創業終究是兩回事,所謂隔行如隔山,即便技術是學研團隊在該產業的專長,但面對創業,畢竟是商業經營,過程可能衍生出的專利、運營甚至是創業最重要的商業模式、企業估值與股權等種種創業成功關鍵,重要性都不亞於科技。從過去輔導新創團隊的經驗歸納出幾個建議,提供給想要投入創業的技術專家。

(研發技術變黃金!大學教授兼職創業規定鬆綁,學術創業趁現在)

 

一、尋求專業

從種子期到B輪,在商業經營上,不同階段都會遇上不同的問題與挑戰,作為創業家肯定需要不同專業的顧問團隊給予建議,這其中包括商業模式的塑形、與校方的技術授權合約關係談判、股權結構的建立,任一因素都可能影響創業成敗。因此經營團隊務必記得安排預算聘請顧問/律師,在各個創業節點提供專業建議,以創業者為核心來協助規劃,而不能事事因循慣例。

尤其,依靠科研計畫發展的新創團隊,必然需要面對與校方、機構之間合作關係的釐清。就以過去我輔導的經驗,究竟是要由計畫主持人領導的團隊來聘請律師諮詢,還是由校方負責聘請,馬上就會涉及想要解決的問題涉及到的是個人利益還是校方利益。作為律師,永遠站在確保委託人的立場著想,因此若是校方聘雇,則法律意見將會以學校為出發點;若是議題涉及到個人的權益與利益時,則應以個人委託律師才是正辦。

 

二、善用政府資源

經濟部近年來積極推動「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計畫2.0)」,鼓勵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並落實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目標。

由前揭科研計畫衍伸,新創團隊的組成是圍繞著核心技術存在,而這樣的技術基於科研計畫的補助多半歸屬於國家,若計畫主持人有心創業,該如何以最低成本取得技術,便成為創業初期的關鍵。就我的觀察,會建議教授參與校方加入價創計畫2.0等創業計畫,因為該等計畫的目的就是鼓勵這些技術的研發最終能在市場上落地,因此計畫內容就已規定該項技術要優先授權予創業的經營團隊,這麼一來就能省去繁瑣的談判,讓掌握核心技術變得更加簡單。

當然,事情不會魚與熊掌兼得。正因為價創 2.0 有「政府資金」、「學校資源」與「投資人」等多方資源與資金的挹注,因此在創業後的股權分配上會相對分散,這也必然影響到後續經營與募資的細微考量,更需要獨立的顧問意見。

 

三、團隊鑑價

此外,最重要的是針對經營團隊的「技術鑑價」。關於這點一般建議是估值越高越好、對於團隊未來的出場或募資肯定是較為有利。然而以新創公司通常未必有營業額,也很難有獲利的情形下,最可能就是依據「市場法」來判斷。主要透過商業模式、產業或市場等找出相對應類似的企業,以該企業在市場上的營收表現、市佔率等面向進行整體評估,估計出數值來作為估值參考。

因此,團隊應該要竭盡所能地將核心技術、解決方案畫出未來的藍圖,讓創投對於使用場景能有所想像,自然就能將估值再向上堆疊,衝出更高的估值鑑價。

 

然而,「技術」與「產品」終究是兩件事,而能利用何種「商業模式」來經營銷售該「產品」更是商業的藝術,最後能產生的「企業估值」,更是天地之別。此點若是能找到適合的顧問,相同的「技術」可能產出的價值可能完全不同,一定需要專業評估。

簡而言之,創業的每個環節都是術業有專攻,儘早規劃引入專業顧問/法律團隊在團隊成長過程中給予建議,創造最大的價值,將會是創業成敗與獲利高低的關鍵。以上建議提供給所有有志投入商業的科研人才,祝大家能在無限寬廣的商務事業中,取得最大的一瓢價值海飲!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