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諸葛孔明是史上最成功的技術出資者

 

君不見劉備在創業初期,他的三人創業團隊中只有二個能力超強的「業務」,其中關雲長可能還有點智商,張飛的智力可是一不小心會賠掉資本額的低落,加上劉大耳自己個性善良又講道義,所以公司一直經營的很差。雖然劉另外找到了個孫乾、趙子龍,不過也只是個堪堪處理公司內部行政的秘書人才與另外一個陽光業務而已。總之,一直到公司登記地址遷到汝南之前,蜀漢公司就只是個純有業務能力的接案公司罷了,沒有什麼大作為。

 

不過,劉備沒有別的能力,總算眼界不差,有識人之才,三顧茅廬將孔明請出了隆中,作了蜀漢公司的技術長,馬上就達到三分天下IPO登基的境界。以現代眼光來看,蜀漢帝國的成就,沒有Google的成就也大致有Facebook的水準。孔明懂得在公司創立期就加入,的確是聰明,不但會利用專利技術入股,還投在正確的時點(Seed stage)、正確的公司,且一押到底,最後才能當上了劉禪的CEO,成為一人一下萬人之上。其投資新創事業的眼光遍翻史書實在無人能敵。

依現行台灣所得稅法,股份是所得,應繳所得稅

 

常常有創業者問我,是否可以將「技術作價」,計入公司資本額,這樣他們現金出資就可以少出點,公司資本也可以顯示有規模些?目前經濟部實務作法只要鑑價公司能出鑑價報告,經董事會決議承認,要登記多少都行。不過一定要注意,取得的股份(票)是有面額的,與取得技術之成本間的「差價」,就是股東的所得,依法要併入該年度的所得中課所得稅的。若沒有報稅就發生慘案:設立公司時沒人提醒,技術出資額度做得老高,隔年卻收到國稅局發函要求你補繳所得稅,包你看到稅單時眼睛脫窗!

技術出資稅務計算

 

一般現金出資的狀況我們之前已經提過幾次,現金出資金額除以股份面額10元就是取得的股份。以前例說明:劉備、關羽、張飛原始都各投資200萬元在蜀漢公司,各持有10萬股。此時孔明若是想要「現金入股」600萬元,大家也都同意還是10元出資,自然孔明也取得60萬股。此時孔明不是不需要繳納所得稅,而是其所得為零(收入:600萬股票 – 成本:600萬元現金 = 收入 0)

 

不過若改為技術出資的情形,假設孔明念在劉備三顧茅廬之至誠,同意以其三分天下技術作價600萬元,加入蜀漢公司一起奮鬥。這時依法商業司只要看到鑑定報告價值有600萬元以上,對於登記60萬股份給孔明,不會有意見。此時國稅局於隔年度對於孔明所取得的股份就會依據相同的方式計算所得稅向孔明課徵,其計算方法也是所得減除成本,計算差額之所得。不過關鍵就在於這技術出資之「成本」的計算。

 

國稅局對技術出資成本之推定計算

成本的計算台灣國稅局對於技術出資者所取得之股票認為是收入,而其技術的「成本」要看出資者之證明,若無法證明,則「推定」成本為取得股票面額之三成,也就是說技術出資者的「所得」有七成,在技術出資隔年度課徵,不論該取得股票是否已經售出。

 

以孔明的例子,其以三分天下之技術出資取得之60萬股,成本受國稅局推定為180萬元,所得自為420萬元,倘加入孔明當年度若另在其他公司上班有年薪100萬元,合計520萬收入應納40%之所得稅,漏報另加罰一倍,合計共為416萬現金。(為求文章通順,忽略扣除額等計算)而且在隔年才會發稅單,沒得回頭的,此時孔明只有手上一堆股份,顯然還沒IPO也是賣不出去,各位設身處地想就知道恐怖!

 

創業者要以技術出資,最好經過規劃三思而行

 

以上是簡單以「技術」為例,其他只要非以現金的出資作價方式也都有類似的問題,例如土地、房屋、機器等資產,其成本的估計總是不等於現金,所以也都還是會有差額。

所以大家可以回想一下,是不是已經很久沒聽過別人在台灣辦理技術出資了呢?

建議創業者千萬要三思而行,或是請專業律師設計技術出資,千萬不要隨便自己辦理,以免產生無可挽救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