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火眼金睛判斷新創公司值得投資
現在大家都朗朗上口「新創投人」,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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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展望之一是保持多讀書的步調,希望…
近來網紅經濟興盛,周邊商業模式衍生不斷,其中媒合網紅與需要推廣的商家的平台就是生態系中的重要角色。畢竟品牌、店家必然需要借助網紅推廣產品,而網紅天生就是透過知名度獲利,二者相輔相成,但卻不認識彼此,因此平台便從事媒合工作獲利。但是商業模式的合法性,涉及公司整個營業的成敗,必須委託對商務與科技領域都熟知產業知識的律師協助確認,事業的發展才不會成為空中樓閣,因違法而一夕傾覆!
「藝名」、「團體名」或「頻道名」,這些名稱同時也都具有姓名權,其實真正的長期價值是用在各類商品上來當作「商標」使用。應該這麼規劃.....
台灣知名Youtuber「聖結石」之前爆出被經紀公司欠款,原因是經紀合約的緣故。這樣的爭議不會是唯一的案例,網紅與經紀人(公司)之間是互助、依存的關係,這一篇提醒大家選擇合作經紀人(公司)與合約確認的要點。
網紅廣告代言的法律知識:大家應該常看到…
品牌共同持有問題多,記得提早規劃。「這…
網紅合資開公司要訣:累積了一定名氣後,…
延伸網紅的商業價值: 網紅的商業模式,其…
因為成本的關係,我相信未來消費者能在家裡坐享每單30元就有人幫你外送的機會已經過去,平台必然會將風險成本反映到消費者、餐廳價格上,合理的外送服務費應該在單筆100至150元左右。若是如此,反觀過去你點的每一筆單,與其指責UberEats、foodpanda 等業者違法造成外送員的悲劇,更應該說是消費者、餐廳及外送平台為了方便、為了營業額,共同壓榨外送員的結果,並沒有人比較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