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新創/股權/募資

黃沛聲-餐飲創業這條路:成也合夥,敗也合夥

餐飲創業專欄(四):成也合夥,敗也合夥

術業有專攻,「合資契約」要寫得好真的不容易,除了對各類業務本身未來會發生的問題要有詳細的理解之外,更要知道投資人、營運者的心聲,並且安排適當的登記制度才有可能寫得妥適。我的經驗上,主因在於「合夥」這個字眼在一般人心中其實是個通用詞,跟別人形容時可能會敘述是跟朋友合夥開公司、合夥開餐廳或合夥開診所,主要只是想表達「合資」這個概念....

網紅媒合平台商業模式的三大法律問題

網紅經濟專欄(八):網紅媒合平台商業模式的三大法律問題

近來網紅經濟興盛,周邊商業模式衍生不斷,其中媒合網紅與需要推廣的商家的平台就是生態系中的重要角色。畢竟品牌、店家必然需要借助網紅推廣產品,而網紅天生就是透過知名度獲利,二者相輔相成,但卻不認識彼此,因此平台便從事媒合工作獲利。但是商業模式的合法性,涉及公司整個營業的成敗,必須委託對商務與科技領域都熟知產業知識的律師協助確認,事業的發展才不會成為空中樓閣,因違法而一夕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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