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投律師寫給餐飲創業者的信 -10-[連鎖加盟] 運用境外公司避稅 須合乎 CFC 規範
CFC實施後,希望通過三角貿易達到避稅效果的做法,將面臨更高的法律挑戰。境外公司未依法向台灣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將屬於直接違法,不僅要補繳稅款,還會面臨三倍以下罰款。因此,過去長輩的作法已經無效,阿嘉必須重新審視他所設計的持股架構。
CFC實施後,希望通過三角貿易達到避稅效果的做法,將面臨更高的法律挑戰。境外公司未依法向台灣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將屬於直接違法,不僅要補繳稅款,還會面臨三倍以下罰款。因此,過去長輩的作法已經無效,阿嘉必須重新審視他所設計的持股架構。
聽過今年上路的 CFC (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制度嗎?它還有個小別名,被稱為海外反避稅殺手鐧。
這篇告訴你,CFC(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 對你的影響 。
站在投資人的角度來看,投資新創企業一直都存在高風險,尤其是以投資某些早期高風險創業項目的個人天使投資人為最。為塑造創業環境,政府也在106年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希望能透過提供個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以利活絡民間資金推動新創團隊在資金短缺上的困難。2025年《產業創新條例》修法三讀,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企業可享更高稅務減免,最高可減除500萬元。有限合夥創投門檻降低至1.5億元,AI與節能減碳投資抵減上限提升至20億元。掌握最新稅務優惠政策,有效布局新創投資。
作者:黃沛聲律師、李蒂娜律師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