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Youtuber「聖結石」之前爆出被經紀公司欠款,原因是經紀合約的緣故。這樣的爭議不會是唯一的案例,網紅與經紀人(公司)之間是互助、依存的關係,這一篇提醒大家選擇合作經紀人(公司)與合約確認的要點。

Ana介紹表妹凱莉給我認識,她是剛出道的網紅新秀,需要找經紀人幫忙打理,Ana推薦她跟亞洲網通公司簽約,而請我協助經紀合約事宜。

亞洲網通公司是老牌的經紀公司,網紅時代它也開始執行與Youtube合作的聯播網業務(MCN,Multi Channel Network),代表一個自營或是代管理多個Youtube頻道的公司。MCN在傳統藝能界產業鏈的位置,類似經紀公司,就像打造過林志玲、鄭元暢等第一線明星的凱渥與福隆公司都是一流的經紀公司。

一個成功的經紀公司,要有能力管理、協助旗下「藝人」提升定位並取得更高的演出報酬,關鍵在於靈魂人物:「經紀人」,透過與各類節目的製作人、廣告主的交情,以及對消費者需求的市場敏銳度,規畫最棒的演出機會來推薦旗下藝人演出,累積知名度後就能有更高的收入。

藝人們與經紀公司合作的原因,初出道時或許是為了能站在巨人肩膀上,竄紅後有時是為了省卻直接面對各種廣告企業的繁瑣行政事務,總之,藝人事業的成功,與優秀經紀人的協助有必然關係。

相同的,MCN在Youtube領域,就是代管理、協助「網紅」的業務,簡單說就是網紅面對Youtube時的經紀公司,只是管理單位從「演出合約」換成網紅所設置的「頻道」。這套MCN制度,只要網紅與MCN公司簽約,則Youtube會將頻道的觀看數據,甚至頻道的獲利都直接轉給MCN公司,讓MCN依據跟網紅簽約的比例再將獲利轉給網紅。

目的是讓傳統經紀公司能加入體系,協助整個Youtube頻道水準更加「好看」,讓各頻道的素質能從小分享提升為「節目」規格,整體觀看人數才會更成長成熟。

因此,依照它的規定,雖然網紅們未必需要加入MCN才能收取廣告費,但是多數人都知道,系統會對於加入MCN的頻道給予特別的觀看加成。

只不過,好的服務通常代價不低,經紀公司對於藝人的收入通常採取比例抽成模式收費,傳統的經紀人與藝人在分潤模式上的糾紛,在網紅與MCN間也會發生。

知名網紅「聖結石」最近就與WebTVasia發生頻道酬勞的糾紛,先不論誰對誰錯,相信這樣的爭議不會是唯一的案例。

我趁機會向Ana與凱莉說明,無論這份經紀契約如何約定,只要哪天分配的報酬與自己能提供的價值有所差異時,一定需要調整,這是網紅或經紀公司都該充分理解的。所以,作為藝人,持續透過自我品牌的建立、累積不同的收入來源,才是最穩的商業模式!

本文授權刊登於《經濟日報

創投律師黃沛聲Bryan:網紅與經紀人的依存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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