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浪潮下的創業啟示,從第三方支付業的崛起看創新啟示

第三方支付(業)的崛起,是科技引領商業進化的一個好案例。

 

人類社會的交易從以物易物開始,再發展出貨幣作為交易媒介,藉以儲存價值及增進效率。其後,隨著貿易距離增長及規模擴大,買賣雙方需要一個值得信賴的中介機構來處理資金的保管及遠距匯付,因此票號、銀行及銀票等制度應運而生。這些制度,在歷史上都是翻天覆地的創新,雖然現在看起來如此平常且理所當然,但當時可都是「新科技」!

 

以上是原始的金融服務業,凡是買賣雙方之外,必須協助經手金流的第三人,其實都是廣義的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只是後續由於核心的賠付能力涉及社會穩定,因此古今政府均設有特許經營制度,也就是銀行等金融執照。然而傳統銀行受到特許執照保護,並未以科技研發為主要競爭優勢,難以滿足日益多元化的商業模式和消費者需求。
於是例如PayPal、Stripe、藍新、綠界等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興起,它以更靈活、便捷的科技協助交易各方串接銀行服務。這類除了銀行之外的狹義第三方支付業,又依各國的法規要求,分為需要或不需要取得相應的執照。以台灣來說,目前分為需要取得金管會管轄「電子支付執照」之電子支付業與不需取得執照而由數位發展部、經濟部管轄的第三方支付業。

 

對照傳統的銀行業,第三方支付業得以存在的原因及空間無他,只是因為它利用科技較早又做得較好,「比銀行的產品服務好用」。在商業上,市場、消費者的回饋永遠是最真實的答案,以台灣來說,市占率高的 Line Pay、JKOPay 與後起之秀 TapPay 等,都是因為他們利用網路、手機科技的成果好,讓消費者有最佳的產品體驗,因此縱使銀行產品功能甚至更優、更多,消費者還是想用第三方產品。
以國際來說,SEA集團從遊戲業起家,切入電商做出蝦皮平台,自建了蝦皮錢包,讓無數消費者因為便利而使用其產品,最後在台灣取得電子支付執照、在新加坡取得數位銀行執照,順理成章的切入金融服務業。這就是科技引領商業發展的適例,至於需要取得何種執照,那是政府為了維護金融秩序會固定推出的法規而已,以第三方支付為例,自然會在某種程度上維護既有規模廠商的權益。

 

從而可知,「科技永遠提前於商業,而法律永遠滯後於商業」,這是邏輯之必然。科技與創新永遠是新創企業得以彎道超車,贏得市場的關鍵。未來必然有更劃時代的科技,無論下一個典範轉移是 Gen-AI 或機器人,誰能更早應用新科技,提供消費者最好用的產品,就能贏得市場,甚至能從大企業餐盤裡搬走乳酪!

 

( 本文刊登於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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