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媒合平台商業模式的三大法律問題

網紅經濟專欄(八):網紅媒合平台商業模式的三大法律問題

近來網紅經濟興盛,周邊商業模式衍生不斷,其中媒合網紅與需要推廣的商家的平台就是生態系中的重要角色。畢竟品牌、店家必然需要借助網紅推廣產品,而網紅天生就是透過知名度獲利,二者相輔相成,但卻不認識彼此,因此平台便從事媒合工作獲利。但是商業模式的合法性,涉及公司整個營業的成敗,必須委託對商務與科技領域都熟知產業知識的律師協助確認,事業的發展才不會成為空中樓閣,因違法而一夕傾覆!

網紅經濟專欄(七):網紅藝名的商標權

「藝名」、「團體名」或「頻道名」,這些名稱同時也都具有姓名權,其實真正的長期價值是用在各類商品上來當作「商標」使用。應該這麼規劃.....

網紅經濟專欄(六):網紅與經紀人的依存關係

台灣知名Youtuber「聖結石」之前爆出被經紀公司欠款,原因是經紀合約的緣故。這樣的爭議不會是唯一的案例,網紅與經紀人(公司)之間是互助、依存的關係,這一篇提醒大家選擇合作經紀人(公司)與合約確認的要點。

網紅經濟專欄(五):網紅代言 別誤踩法律雷區

網紅廣告代言的法律知識:大家應該常看到這樣的影片,內容:到某間醫美診所進行的皮秒雷射實況,影片紀錄診所裝潢美輪美奐,醫師醫術全國第一,並且比較術前術後的照片效果…

網紅經濟專欄(四):網紅品牌共有 爭議多

品牌共同持有問題多,記得提早規劃。「這群人」、「反骨男孩」、「木曜四超玩」、「小玉」共通的特點是已經累積出相當的知名度,而且品牌不是獨有。假設品牌多人共有,法律上、系統上問題頗為複雜,不利成長! 觀察「這群人」、「反骨男孩」、「木曜四超玩」…

網紅經濟專欄(三):網紅們,別小看你的品牌價值

網紅合資開公司要訣:累積了一定名氣後,通常會會收到提議投資或合夥公司,那雙方該怎麼分配出資額和股份比例呢?一人一半對嗎? Ana 的故事:網紅經濟專欄(一):網紅,你的公司價值可能是零! Ana…

網紅經濟專欄(二):網紅光環變品牌 商業新模式

延伸網紅的商業價值: 網紅的商業模式,其實非常類似歌手,收入幾乎都是依靠外貌的表演、代言、置入而來,不過,這種收入都是服務費性質,有演才有得,一旦身體狀況有異無法演出,之前又養成奢侈習慣,遇上收入突然落空,經濟瞬間就會產生問題!   Ana…

賣家帳號不保護,經營成果免費送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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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路居家用品賣家戀家小舖lovingfamily在2006年成立,到現在年營收破億,穩坐台灣電商寢具銷售龍頭,目前戀家小舖除有自營的官方購物網站(https://www.lovingfamily.com.tw/)以外,也以lovingfamily.tw、lovingfamily1688、lovingfamily520等帳號分別在Facebook、蝦皮商城、Instagram等平台開設專頁與賣場。電商賣家帳號在各個平台上都不同?到底哪個是真的?

網紅經濟專欄(一):網紅圈粉 vs. 公司價值

Ana是個在Youtube,IG 上有數十萬訂閱的網紅,特色是美女又是冷面笑匠。上周末我們共同認識的天使投資人陳大哥敲她,希望約時間聊聊投資她公司。她整個沒概念,約我隔天午餐聊聊。 我就直說了:「我覺得妳很有能力,但是妳的公司根本沒有價值,陳大哥應該不會投資妳。」

部落客法律責任面面觀 -- 公平交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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